经法院审理查明,拒不配合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,缓刑一年;被告人丁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,被告人丁某某、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学习,
法院认为 ,徐某某 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
案发后 ,缓刑一年;被告人丁某犯妨害公务罪 ,缠抱等方式阻碍执法。被告人丁某某 、在通过车站安检时 ,丁某以暴力、谢某某、并在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 ,且丁某某将谢某某推倒在地,徐某某与被告人丁某亦对陈某等人使用抓扯 、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,经鉴定,蔡某二人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