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法规具有较强的探索性。顺应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 ,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,绿色发展示范市,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,跟进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 ,确保了“软标准”在基地的“硬着陆”。以基地保护为引领,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专家认为,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对推进绿色(有机)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。推动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“进退机制”向“全程管理制”转变 ,创制性地将国家对绿色(有机)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