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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。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购买房屋后 ,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 ,再也要不回来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。不具有物权效力。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,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。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 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
律师 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 ,
其次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现实生活中,经依法登记,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?近日 ,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。
案情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。